全能的上帝,凡人的心,在主面前無不顯明,心所羨慕,主都知道,心所隱藏,也瞞不過主。求主用聖靈的感化,潔淨我們心裏意念,使我們盡心愛主,恭敬歸榮耀於主的聖名。此賴我主耶穌基督而求。阿們。
你是否曾想過,為何求潔心祝文一開始就祈求上帝「潔淨我們心裏意念」?這聽起來像是一句優美卻古老、甚至有些不夠精確的話。畢竟,心怎麼會有思想呢?我花了好幾年時間才明白:事實上,如果我們按照聖經本身的含義來理解「心」這個詞,心確實是有思想的。請耐心讀下去,容我在下文解釋其中的含義。
最大的誡命
當初我決定進入神學院就讀,並最終成為一名神學家,是因為我對自己所察覺到的一個日益嚴重的問題深感「震驚」——這問題就是聖經與神學知識的匱乏,不僅普遍存在於社會文化之中,也存在於教會內部。1我當時相信,現在也依然相信,耶穌在《馬可福音》12章30節對文士所說的話是認真的:「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上帝。」從我所參與過的教會來看,在這幾項之中,「意」(mind,即理智或心思)是最被忽視的官能。
上帝賜給我們理智,祂也希望我們善用這份恩賜來榮耀祂。然而,多年來,我先是在馬龍大學(Malone University)擔任神學教授,如今又在安立甘三一神學院(Trinity Anglican Seminary)擔任院長兼校長,逐漸明白理智其實還不是我們面臨的最大難題。真正的難題在於「心」。
理智可能懶惰、放縱,或缺乏紀律,這一點毫無疑問。事實上,人類並不像我們自以為的那樣,是如此理性的受造物。然而,心同樣可能懶惰、放縱或缺乏紀律,而且要改變一個人的心遠比改變理智困難。事實上,心通常改變得極其緩慢,甚至可能始終沒有改變。
為甚麼呢?因為在聖經的語言,以及歷代相傳的偉大基督教傳統中,「心」是一種範圍更廣、更具包容性的官能。心實際上涵蓋或指引着理智。因此,真正的理性,既然以得見上帝為終極目的,就必須以清潔的心為前提。在《馬太福音》5章8節中,耶穌明確地說:「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上帝。」
尼撒的聖格里高利在《論八福》第六篇講道中評論這段經文時,解釋說:
「一旦你內在的理性能力不再摻雜任何惡習,擺脫了情慾的束縛,並遠離一切污穢,你便會蒙福,獲得極其敏銳的洞察力;因為在你得到潔淨的狀態中,你將認識〔那位上帝〕,而祂對那些尚未如此得到潔淨的人而言,依然是不可見的。一旦物質的迷霧從靈魂的雙眼前被除去,你便會在自己清潔之心的澄明中,清晰地看見那『榮福直觀』(blessed vision)。」
或者,讓我們思想 C. S. 路易斯在《人之廢》(The Abolition of Man)中所寫的話:
「頭腦藉着胸膛來統管肚腹——胸膛是……寬宏大量(Magnanimity)的居所,也是情感藉着訓練有素的習慣而形成穩定情操(sentiments)的所在。胸膛、寬宏大量、情操,正是理智之人與本能之人之間不可或缺的聯絡者。甚至可以說,人之所以為人,正是憑藉這個居中的要素:因為單憑理智,他不過是純粹的靈;單憑慾望,他不過是純粹的動物。」2
就我們所討論的問題而言,或許最具權威性的見證來自理查·胡克。他將理性描述為欲求的工具與引導者。理性尋求一種自己無法完全領悟的至善,並受到一種渴望所驅使;在這渴望面前,一切較低層次的快樂都相形失色。理性真正渴望的,並不是完全理解3,而是榮福(beatitude),也就是享受尼撒的聖格里高利所說的「榮福直觀」。
「當我們完全享受上帝,以祂為那使我們靈魂獲得永恆喜樂與滿足的對象時,我們便是有福的。如此一來,雖然我們仍然是人,卻可以說,藉着與上帝聯合,我們得以活出上帝的生命。」4
因此,對胡克而言,理性既不是自主獨立的,也不與人心對上帝的渴望相對立。理性是一種能力,既可能因罪而失去正當的秩序,也可能因信心而得到正確的引導。因此,理性並不與人心對上帝的渴望相競爭;相反,理性正是藉着這份渴望而得到成全。
聖經如何論及「心」
現在讓我們回到聖經,思想聖經有多少次提及「心」。這個詞(希伯來文為 lev/levav,希臘文為 kardia)出現了數百次;僅在希臘文新約聖經中,就至少出現了160次,遠遠超過表示「理智/心思」(mind)的詞彙。以下僅舉幾個例子:
- 耶穌說:「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上帝。」(馬太福音5:8)
- 祂教導說:「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裏,你的心也在哪裏。」(馬太福音6:21)
- 保羅寫道,上帝「鑒察人心」,並且「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着上帝的旨意替聖徒祈求。」(羅馬書8:27)
- 《箴言》警告我們:「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言4:23)
- 上帝藉着以西結應許說:「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裏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以西結書36:26)
- 摩西吩咐以色列人:「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上帝。」(申命記6:5)
- 耶穌教導說:「善人從他心裏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裏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因為心裏所充滿的,口裏就說出來。」(路加福音6:45)
- 保羅寫道:「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羅馬書10:10)
- 所羅門勸勉說:「我兒,要將你的心歸我;你的眼目也要喜悅我的道路。」(箴言23:26)
現在,讓我們將這些經文與表示「理智/心思」(mind)的詞彙加以比較。聖經使用了兩個不同的希臘詞——nous 和 dianoia——但它們的出現次數都遠不及 kardia。如果查閱標準的經文彙編,你會發現,nous 在新約聖經中只出現了24次,而 dianoia 只出現了13次。即使將兩者加起來,仍然不到 kardia 在新約聖經中出現次數的四分之一。
如果你查閱聖經辭典,就會發現,kardia 的含義近似於一個人的「真實自我」或「內在本質」。因此,心並不僅僅關乎情感。心是整個人格的中心,其運作也包含理智——換句話說,心是有思想的!心指引理智,並決定我們的興趣與執念。心可能使我們對別人施加的傷害耿耿於懷,也可能使我們在感恩中尋得平安,甚至在生命的艱難中看見美善與恩典。
另一方面,一顆剛硬的心會使人對他人的苦難麻木不仁;也會使人無法察覺假教師所帶來的危險,或者看不清那些因共同惡習而結成的社交群體所隱藏的危險。剛硬的心使人抗拒勸戒,以致任何責備都無法進入他的心中——即使那責備來自一位深愛他、願意向他說誠實話的朋友,而且所傳達的是聖經的教訓。聖經將這個問題明確地描述為一顆「不信的惡心」,以及因「被罪迷惑,心裏就剛硬了」的狀態(希伯來書3:12–13)。
在聖經中,心是欲求的所在。心塑造我們的意志,也能藉着聖靈的大能,使我們所有的官能都投入對主的服事。
或許更能說明問題的是,希伯來文舊約聖經其實沒有一個專門用來表示「理智」(mind)、並將其視為獨立官能的詞5。我們甚至可以說,希伯來文並不着意將理性或認知,劃分為一個與意志、情感或道德品格彼此獨立的領域。希伯來文中沒有與希臘文 nous 或 dianoia 完全對應的詞;相反,它使用 lev 和 levav 這類表示「心」的詞,而英文譯者在某些語境下,則需要將它們譯成類似「理智」(mind)或「理解力」(understanding)的意思。6
例如,在《列王紀上》3章9節,所羅門祈求上帝「賜我智慧,可以判斷你的民」。英譯本在這裏使用了「有理解力的心思」(understanding mind),但原文的希伯來文片語卻是 lev shomea,字面意思是「聆聽的心」。上帝在3章12節的回應中再次使用了同一個詞:「我就應允你所求的,賜你聰明智慧。」英譯本將其譯為「有智慧、有辨別力的心思」(wise and discerning mind),源自希伯來文 lev ḥakam wenabon。在《約伯記》中也有類似的情況。當約伯對朋友說「我也和你們一樣有聰明」(約伯記12:3)時,這裏被譯作「聰明/理解力」(understanding)的希伯來文同樣是 levav。英文譯者將這些希伯來文詞彙譯作「心思」(mind)或「理解力」(understanding),是因為上下文所要求的正是這層含義。
這就把我們帶回本文開頭提出的問題。潔心祝文祈求上帝「潔淨我們心中的意念」,並非一句雖然優美、卻不夠精確的話,儘管我們初聽之下可能會有這種感覺。這句禱文其實更接近所羅門所祈求的 lev shomea(聆聽的心),而不是我們所理解的那種感傷情懷。它所表達的是一顆能夠聆聽、思想和理解的心,因為在聖經中,心正是如此運作的。我們可以肯定地說,在舊約的人論中,「心」被視為整個內在生命的中心;而新約雖然具有更加精細的詞彙,卻也完全認同這一點。7
缺乏正當秩序之心的知識
若沒有一顆蒙救贖的心,知識就會變得危險。保羅在論及那些內心失去正當秩序的人時說:「他們心地昏昧,與上帝所賜的生命隔絕了,都因自己無知,心裏剛硬。」(以弗所書4:18)請注意,對保羅而言,理智並不是自行變得昏暗,而是跟隨了心的引導。希波的聖奧古斯丁也曾承認,自己同樣面對過我們所有人都會遭遇的試探。他閱讀柏拉圖學派的著作之後,因知識而自高自大;那些書雖然使他認識了某些關於上帝的真理,卻未能感動他的心:
「那時,我讀了柏拉圖學派的書,從中學會尋求非物質的真理,於是將注意力轉向你那『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認識的、眼不能見的本性』(參羅馬書1:20)。然而,從我所遭受的挫敗中,我明白自己靈魂的黑暗使我無法默觀這些崇高的事物……對於這些觀念,我深信不疑;然而,我卻太過軟弱,無法享受你。我喋喋不休,彷彿自己是個通達之人;但如果我沒有在我們的救主基督裏尋求你的道路(參提多書1:4),那麼我不僅不會成為通達之人,反而早已滅亡……更糟糕的是,我竟因知識而自高自大(參哥林多前書8:1)。」8
我之所以寫下這一切,是因為教授神學與聖經,並在這個過程中使我們的學生也像我們這些教授時常犯的毛病一樣,因知識而「自高自大」,實在是太容易了。然而,要使自己得到正確的塑造,並幫助他人的心按照耶穌基督的樣式受到塑造,卻是困難的。我們可以設計教育課程與培育制度,也能夠、而且必須確保學術上的嚴謹性。這些事都很重要,而我們在三一神學院通常也做得很好。事實上,我們絕不會忽視理智生活的重要性,因為我們是一所致力於學術研究的機構,而教會也需要我們繼續從事這項工作。
作為靈性塑造工具的《公禱書》9
然而,要改變人心呢?這就需要的不只是學科專家的教導與嚴格的學術訓練。借用《加拉太書》4章19節的話來說,這需要「基督成形在〔我們的學生〕心裏」。這是一項需要耐心、並藉着聖靈的大能才能完成的工作,旨在使我們群體中每個人內心最深處的欲求與愛慕重新歸於正當的秩序(而這必然也包含心意的更新,參羅馬書12:2)。
然而,《公禱書》究竟如何幫助我們,使我們所愛慕的事物重新歸於正當的秩序呢?這並不會自動發生,也不是單純為了重複而重複。在受過良好培育、致力於忠實宣講聖經、認真施行教理教導,並提供明智牧靈關懷的聖品人員手中(同時也在一個充滿愛心與聖靈的堂會之內),《公禱書》便成為引領我們進入上帝聖道豐盛寶藏的可靠嚮導。它的作用猶如信仰準則(rule of faith)或釋經的鑰匙10,使福音本身始終近在咫尺,並且正如阿什利·納爾(Ashley Null)等學者所指出的,不斷提醒我們:「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羅馬書5:8)
阿什利·納爾在探討宗教改革所強調的因信稱義時指出,蒙稱義的基督徒,其意志也得以歸正。我們並不是因此就在自身裏變為義,但無論這個過程是快是慢,我們的心都在救贖中從最深處發生改變11,以致上帝成為我們真正愛慕的對象。換句話說,聆聽並領受上帝的赦免,會使我們生發感恩、持續悔改,並且終生在愛中不斷成長,即使舊有的失序狀態仍然殘留(羅馬書7:5)。此外,恩典在我們裏面生發對上帝的渴望,而這份渴望也向外延伸,使我們懂得愛人——「我們愛,因為上帝先愛我們」(約翰一書4:19);又說:「上帝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約翰一書4:11)換句話說,感恩正是人心得以重新歸正的關鍵樞紐。我們珍視《公禱書》,因為它能幫助我們確保這個樞紐持續發揮作用。12
在忠心且受過良好培育的聖品人員運用之下,《公禱書》絕不會讓會眾在尚未清楚聽見福音的好消息之前,就結束崇拜而離去。例如,在聖餐禮中,認罪與赦罪之後,司鐸隨即宣讀「安慰詞」(Comfortable Words)。13這些都是清楚明確的福音宣告,預備我們進入平安之中,並在主的聖桌前彼此團契。正如納爾所言:「克蘭麥希望使用《公禱書》崇拜的人,能如此深刻地認識上帝的愛,以致他們愛上帝勝過愛自己的罪。」14每個主日,我們都會再次聽見並誦讀這些「安慰聖言」,使我們奉基督的名聚集時,福音能夠深深滲入我們的生命之中。
然而,《公禱書》的作用,不僅僅是提醒我們福音的基本內容。它更是每週、並且盼望每日,都引領我們進入「上帝全部的旨意」(使徒行傳20:27),使我們認識祂的應許、祂的性情、祂的公義,以及祂堅定不移的慈愛。日課引領我們每月誦讀完整的《詩篇集》,使我們能夠將人類經驗的各種情感與處境都化為祈禱,包括哀歎、讚美、訴苦與感恩——這一切都藉着耶穌基督的生命與職事,以祂為中保而獻上。當我們為上帝「創造、保護我們,以及今生的一切福分」獻上感謝,特別是為祂「藉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救贖世人,顯明了無可測度的大愛」而感恩時,《總謝文》(General Thanksgiving)便使我們堅定地信靠上帝眷顧的看顧。藉着《公禱書》中不斷重複的福音主旋律,信靠上帝的言語深深扎根在我們心中,以致靠着上帝的恩典,這份信靠能夠成為我們的第二天性。
司鐸牧養領導的重要性
這一切都不會自動發生;若缺乏健全的牧靈領導,這一切也無從實現。因此,我們堅持要求神學生不僅要能正確理解並遵守禮規,更要成為真正愛護那些蒙召交託他們牧養之人的牧者。一位受過良好培育的司鐸,在一個向聖靈工作敞開的堂會之中忠實地主持這些禮儀,乃是使人心重新歸於正當秩序所不可或缺的要素。
對於一位受過良好培育、心志端正的司鐸而言,《公禱書》乃是其靈性塑造工作的支柱,因為它使這一切工作都牢牢繫於上帝的聖道與耶穌基督的福音之上。因此,我們盼望三一神學院那些正在預備領受聖職的學生,能夠在《公禱書》那充滿聖經聖言的神學與靈修生活中得到深刻的塑造,使他們獲得更充分的裝備,帶領他人歸向基督——這正是他們領受按立、奉命執行的工作。15《公禱書》與其說是一本崇拜手冊,不如說是一件塑造人心、藉此成全耶穌最大誡命的牧靈工具。
結語
在結束本文之際,容我再說明一點。如今我們知道,大腦是整個人的控制中心。它是認知、情感、欲求、道德品格,以及其他許多活動所依賴的關鍵器官。古代有些人對此的認識,並不像我們今日這樣清楚。因此,當我按照聖經的含義談論人的「心」時,請理解我所指的是人的一種官能(faculty),而不是某個身體器官。我相信你已經明白這一點,但我仍然需要明確說明。 還有一件事:雖然聖經作者對身體器官功能的認識,或許不像我們今日這樣深入,但他們將認知、欲求、情感與品格聯繫起來,而不是把它們視為人類心智活動中各自獨立的領域,這一點完全正確。在接下來的文章中,我也會始終將它們放在一起討論,因為《公禱書》無疑正是如此看待這一切的。
和許多人一樣,我讀過馬克·諾爾(Mark A. Noll)的《福音派思想的醜聞》(The Scandal of the Evangelical Mind),並且確實深感震驚。可以通過恩道電子書免費閱讀:【免费】福音派的思想丑闻(简)↩
C. S. Lewis, The Abolition of Man (New York: HarperOne, 2001), pp. 24–25。中譯本參見 C. S. 路易斯著,鄧軍海譯注,葉達校:《人之廢》(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5年),第33頁。↩
拉丁文 comprehendere(由 com-,意為「一起」或「徹底地」,以及 prehendere,意為「抓住」或「把握」所組成),字面意思是徹底抓住某物,將其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嚴格來說,要「完全理解」(comprehend)上帝,就意味着將祂完全容納於有限的理智之中,而這顯然是荒謬的。奧古斯丁與其他神學家都曾指出,完全理解上帝是不可能的。奧古斯丁說:「Si enim comprehendis, non est Deus.」意思是:「因為如果你能完全理解祂,祂就不是上帝了。」參見 Augustine, Sermon 117.5, in Sermons III/4 (94A–147A), trans. Edmund Hill, O.P., ed. John E. Rotelle, O.S.A. (New Rochelle, NY: New City Press, 1992)。↩
理查·胡克(Richard Hooker),《論教會政制之法則》(Of the Laws of Ecclesiastical Polity),第一卷第十一章第2節(I.xi.2)。此處引文取自現代英語改寫本:Richard Hooker, The Laws of Ecclesiastical Polity in Modern English, vol. 1, Preface and Books I–V, ed. Bradford Littlejohn, Brian Marr, and Bradley Belschner (Lincoln, NE: Davenant Press, 2019), p. 93。↩
譯者注:在希伯來文聖經的人論中,「心」通常指人的內在生命中心,其含義涵蓋思想、意志、情感、欲望及道德判斷等活動,並非現代語境中單純與理智相對的情感器官。然而,這並不意味着希伯來文缺乏表達理解、智慧及認知活動的詞彙。作者的論述應理解為對聖經整全人論的概括,而不是對希伯來文詞彙系統的絕對性描述。↩
例如,參見《列王紀上》3章9節,所羅門祈求上帝「賜我智慧,可以判斷你的民」(give your servant therefore an understanding mind to govern your people),其背後的希伯來文是 lev shomea,字面意思為「聆聽的心」。上帝在3章12節的回應中再次使用相同的詞:「賜你聰明智慧」(I give you a wise and discerning mind),源自希伯來文 lev ḥakam wenabon。《約伯記》也有類似的情況。約伯對朋友說「我也和你們一樣有聰明」(約伯記12:3,I have understanding as well as you),此處「聰明/理解力」(understanding)背後的希伯來文同樣是 levav。英文譯者根據上下文的需要,將希伯來文譯成「心思」(mind)或「理解力」(understanding)。然而,lev 和 levav 所描述的,是一種包含理智、情感與意志共同運作的官能。↩
若要進一步閱讀一部篇幅較長、卻相當容易理解的專著,可參見漢斯·沃爾特·沃爾夫(Hans Walter Wolff),《舊約人類學》(Anthropology of the Old Testament),trans. Margaret Kohl (Philadelphia: Fortress Press, 1974),其中論述「心」(The Heart)的章節,頁40–58。較近期的學術論文,可參見 Robert A. Di Vito, “Old Testament Anthropology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Personal Identity,” The Catholic Biblical Quarterly 61, no. 2 (April 1999): 217–238。↩
奧古斯丁(Augustine),《懺悔錄》(Confessions),trans. Henry Chadwick, Oxford World’s Classic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1),第七卷第二十章第26節(VII.20.26),第130頁。〔校訂:原文誤作 VI.20.26,據原著內容改正。〕↩
譯者注:本文強調《公禱書》在信徒靈性塑造中的作用,這與安立甘公教傳統重視禮儀、祈禱及成聖生活的思想相符。然而,仍須區分禮儀的教育與塑造功能,以及聖事作為施恩媒介的神學性質。大公教會所理解的聖事,並非僅僅透過反覆的禮儀行動塑造信徒的思想與情感,而是基督所設立、藉以賜下恩典的有效記號。信徒應當以信心、悔改及順服的心領受聖事,而聖事的功效亦不可簡化為人的主觀感受或心理變化。↩
譯者注:作者將《公禱書》比作「信仰準則」或「釋經的鑰匙」,旨在強調其對聖經的忠實表達,以及在信徒祈禱與教義培育中的作用。然而,嚴格來說,《公禱書》並不取代教會所領受的使徒信仰、聖經及大公信經,也不是獨立的啟示來源。它是安立甘教會在公共崇拜中表達、宣認並傳承大公信仰的重要禮儀文獻。↩
譯者注:作者在此使用改革宗稱義論的表述,強調蒙稱義並不等於信徒在自身裏已經完全成為義。然而,從大公教會的救恩論來看,稱義、重生與成聖雖然可以在神學上加以區分,卻不可彼此割裂。上帝的恩典不僅使罪人在祂面前蒙悅納,也真實地更新人的生命,使信徒藉着聖靈的工作,逐漸脫離罪惡,在愛德與聖潔中成長。因此,本文所說的「心在救贖中從最深處發生改變」,應當理解為恩典在人裏面真實而持續的工作,而不是單純心理或情感層面的轉變。↩
參見阿什利·納爾(Ashley Null),《托馬斯·克蘭麥的悔改教義:更新去愛的能力》(Thomas Cranmer’s Doctrine of Repentance: Renewing the Power to Love)(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pp. 236–245。↩
馬太福音11:28;約翰福音3:16;提摩太前書1:15;約翰一書2:1–2。↩
這段引自阿什利·納爾的原話,是由前大主教鮑勃·鄧肯(Bob Duncan)轉述的。2021年夏季,他在安立甘三一神學院舉辦的一場《公禱書》工作坊中重述了這句話。↩
在2019年版《公禱書》中,當主教按立一位司鐸時,會發表以下勸勉:「現在,我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勸勉你,要作主的使者、守望者和管家。你要教導、警戒、餵養並供應主的家庭,又要在這墮落的世界中尋找基督的羊,使他們可以藉着基督永遠得救。」(第488–489頁)片刻之後,主教將聖經與聖爵一同交在受按立者手中,並宣告:「領受權柄,宣講上帝的聖道,並施行神聖的聖事。」(2019年版《公禱書》,第49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