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17年10月31日,一位名叫馬丁·路德的奧古斯丁會修士,對贖罪券的販售提出質疑,並呼籲展開一場神學辯論。他以拉丁文寫成的《九十五條論綱》,促成了一場徹底改變西方基督教世界的運動。在短短一代人的時間裏,歐洲的宗教與政治版圖便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教會出現分裂,古老的制度受到挑戰,而關於聖經、救恩、教會權柄及教會本質的問題,也再無法迴避。
然而,五個多世紀後的今天,我們仍然應當提出一個很少受到認真思考的問題:宗教改革究竟是為了成就甚麼?
它的目的,是要創造一種全新的基督教,使其擺脫此前一千五百年的基督教歷史嗎?它是要拋棄古老的教會、廢棄聖事、取消主教制,並以每個世代自己認為合意的事物,取代歷代傳承下來的崇拜嗎?
抑或,宗教改革真正應當追求的目的,其實完全不同?
對安立甘信徒而言,特別是那些認為自己既是經過改革的、又是屬於大公教會的信徒,這個問題的答案極其重要。
教會並不是從1517年才開始的。福音也不是。任何名副其實的宗教改革,都必須從承認這個事實開始。
宗教改革之前的教會
有時候,特別是在某些新教群體之中,人們很容易將教會的歷史描述得彷彿在眾使徒離世之後,教會便於某個時期消失在黑暗之中,直到路德挑戰羅馬時才重新出現。這種理解不僅在歷史上站不住腳,在神學上也是危險的。
基督所建立的,並不是一個注定要消失一千年的臨時組織。祂曾應許,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祂的教會(馬太福音16:18);祂也曾應許,必常與門徒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28:20)。這些應許並沒有在中世紀暫時失效。
路德以前的教會,正是那個保存了聖經、捍衛了三位一體的教義、宣認基督完整的神性與人性,並將信仰世世代代傳遞下來的歷史性教會。她是聖亞他那修與聖奧古斯丁的教會,是歷代大公會議與古老信經的教會,也是幾個世紀以來藉着聖事生活滋養基督徒的教會。 然而,她同樣是一個需要接受匡正的教會。
中世紀的西方教會已經積累了種種嚴重的弊端。贖罪券的商業化、部分聖品人員的腐敗、教會權柄與政治野心之間的糾纏,以及牧靈責任方面普遍存在的失職,都迫切需要受到正視。這些問題並不是新教宣傳者憑空捏造出來的控訴。早在路德出現之前,西方教會內部已有許多忠信的基督徒認識到這些弊端,並加以譴責。
然而,教會內部存在腐敗,並不意味着教會本身已經不復存在。事實上,正因為教會屬於基督,我們才必須正視她的過失。醫生不會藉着宣稱病人從未存在,來醫治一個病人。同樣,教會也不能靠假裝自己的歷史直到昨天才開始,來實現自身的改革。
改革並非重新創造
改革一件事物,與用另一件事物取代它,兩者之間存在着根本的區別。改革,就是使已經失序的事物重新恢復正當的秩序;就是除去腐敗、糾正錯誤,並重新找回某項制度原本應當實現的目的。改革的前提是:某種珍貴的事物已經存在,而且值得保存。相反,重新創造則是從另一項假設出發:舊有的一切必須被拋棄,才能為新的事物騰出空間。當代基督教在很大程度上混淆了這兩者。
我們看到,有些堂會幾乎只把基督教歷史視為創新的障礙。古老的崇拜方式因為顯得陌生而遭到拋棄;信經因為看似帶有限制性而被忽視;聖事被簡化為偶爾舉行的象徵性儀式;教會秩序則被視為強加在個人宗教熱忱之上的不必要負擔。其結果未必是一種更加純潔的基督教,反而往往只是一種日益脫離自身根基的基督教。英格蘭宗教改革在其最理想的神學表現中,卻是從另一種理解出發的。
英格蘭教會從未宣稱自己是由亨利八世、托馬斯·克蘭麥或伊麗莎白一世所創立的。無論當年與羅馬決裂時的政治背景如何,經過改革的英格蘭教會在神學上的主張始終是:她仍然是英格蘭歷史傳承的教會。她的主教繼續在古老的主教座上履行職務;她的聖品人員繼續施行洗禮與聖餐;她的崇拜雖然被翻譯成民眾能夠理解的語言,卻仍保留了歷史禮儀的基本結構;她的教義也繼續宣認大公信經。
誠然,英格蘭宗教改革家並非在所有問題上都意見一致,其中某些變革也無疑比其他變革更加激進。我們也不應將那個時代過度理想化。政治脅迫、宗教迫害,以及對宗教藝術品和聖堂陳設的毀壞,都是英格蘭宗教改革中令人痛心的現象。
儘管如此,安立甘傳統一貫堅持的主張,並不是有人創造出了一個全新的教會。而是英格蘭原有的古老教會得到了改革。這個區分十分重要。
聖經與大公信仰
宗教改革正確地堅持,教會必須服從上帝的聖道。
《聖公會綱領》第六條宣告,聖經包含一切得救所必需的真理。因此,凡聖經沒有記載、也不能從聖經證明的事,都不得要求任何人將其視為得救所必須相信的信條。這並不是要否定古代教會,而是承認教會自身也必須服在上帝啟示的權柄之下。教會並沒有創造那託付給她的真理。她乃是領受了真理。
聚集在尼西亞的主教並沒有發明基督的神性。他們所捍衛的,是眾使徒早已宣講的信仰。教父們也沒有創造三位一體的教義。他們所做的,是闡明聖經所啟示的信仰,藉此抵擋那些試圖扭曲這信仰的人。信經之所以具有權威,是因為它們忠實宣認了上帝所啟示的真理,而不是因為某個教務會議有權製造新的啟示。
這是一項重要的區分。
作為安立甘信徒,我們既不應把教父與大公會議視為無關緊要而加以摒棄,也不應將教會的每一項宣告都提升至神聖啟示的地位。
教會是信仰的守護者與見證人,而不是信仰的創始者。
《聖公會綱領》第二十條清楚表達了這項原則:教會在信仰爭議中具有權柄,但她既不可制定任何違背上帝成文聖道的規定,也不可要求人相信聖經以外的任何事物,將其視為得救所必需的真理。這種立場本身並沒有任何與大公信仰相違背之處。
事實上,教會唯有忠於大公傳承所源出的使徒啟示,才能真正忠於她所領受的大公傳承。 聖傳不是聖經的敵人。忠實的聖傳,乃是教會銘記聖經所教導她的真理。只有當人的習俗與上帝的誡命相混淆,或者當新發明的教義被包裝成使徒的教導時,問題才會出現。這兩種錯誤,我們都必須抵擋。
聖事與歷史傳承的教會
宗教改革帶來的一項較為不幸的後果,就是某些新教運動傾向於使基督教失去其原有的大部分聖事性質。
古代教會深知,上帝藉着有形可見、可以觸摸的事物,向祂的子民施行恩典。洗禮使用水;聖餐中祝聖餅與酒;按立聖職時施行按手禮;為病人施行傅油;婚姻則在上帝與祂的教會面前隆重締結。基督教並不僅僅是在理智上同意某些神學命題,而是基督藉着祂所設立的聖職,使祂自己的生命得以傳遞給祂的子民。安立甘傳統保留了這種聖事性的理解,儘管安立甘信徒對於聖事的確切分類與數目,歷來存在不同看法。
《聖公會綱領》第二十五條指出,洗禮與主的晚餐乃是基督在福音中所設立的兩件聖事,並將另外五件通常被稱為聖事的禮儀與這兩件聖事加以區分。然而,作出這種區分,並不必然要求我們否認上帝同樣藉着教會的其他神聖禮儀賜下恩典。
此外,英格蘭宗教改革在其最終確立的教會秩序中,也沒有廢除歷史傳承的主教、司鐸與會吏三品聖職。
《聖職按立禮文》(The Ordinal)的序言宣告:
「凡殷勤研讀聖經與古代教會著作者的人,都能清楚看見:自使徒時代以來,在基督的教會中便有這三品聖職,即主教、司鐸與會吏。」
這項宣告並非無關緊要。它表達了一項堅定的信念:教會的聖職制度,並不是每一個世代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隨意重新建構的事物。
歷史傳承的主教制,並不僅僅是行政管理上的便利安排,更是教會與使徒時代保持延續性的有形表現。
當然,那些不屬於歷史主教制的基督徒團體,其教會生活的有效性與所結出的果實,也提出了一些值得審慎進行神學思考的問題。我們不應武斷地認定,只要某個團體的教會秩序有所欠缺,基督就必然不在他們中間。
然而,我們也不應因此認為,既然上帝可以在祂教會的常規制度之外施行工作,那麼這些制度便是不必要的。
教會沒有權柄,僅僅因為另一種安排似乎更加有效率,或者更加迎合當代人的喜好,就蓄意拋棄她從眾使徒那裏所領受的傳承。
永無止境的宗教改革所帶來的危險
在新教基督教中,有一句廣為人知的格言:Ecclesia reformata, semper reformanda——「已經改革的教會,仍須不斷接受改革」。
若能正確理解,這句話所表達的精神是健全的。教會由有罪的男女組成,因此必須不斷在上帝聖道的光照下省察自己。然而,這句格言也可能被濫用。
如果「不斷改革」意味着「不斷創新」,那麼教會就不再擁有穩定的教義傳承。每一個世代都可以隨意重新審視前人所領受、被視為已經確立的基督教教義。我們已經看見這種做法所帶來的後果。
關於婚姻、聖職的本質、人的性倫理,甚至基督的獨一性等教義,如今在某些教會群體中,都被視為可以按照當代文化期待重新修訂的問題。這類修訂經常被描述為教會仍在繼續宗教改革的工作。
然而,按照聖經改革教會,與按照教會自己的喜好修改聖經,完全是兩回事。前者是順服;後者是妄自尊大。改變本身並不是一種美德。
一個拋棄使徒教義的教會,並不是改革得更加徹底,而是變得更加不忠於信仰。 真正應當提出的問題,從來不只是某項教導或實踐究竟是古老的,還是新近出現的。 真正的問題在於:它是否真實?
對基督徒而言,真理並不是由多數票、教務會議,或者社會上流行的觀點所確立的。 真理乃是從上帝領受的。
既經改革,仍屬大公
將安立甘宗描述為既經改革、又屬於大公教會,並不是宣稱我們在新教與羅馬天主教之間採取了一種權宜性的折衷立場。這乃是對教會本質所作的一項神學宣認。
我們屬於大公教會,因為我們宣認未分裂時期教會的信仰,接受古老的信經,保留歷史傳承的聖職,並藉着教會的聖事生活敬拜三一上帝。我們是經過改革的,因為我們承認,教會的制度無論多麼古老,都有可能犯錯,因此必須接受上帝在聖經中所賜啟示的審察。 這兩項信念並不需要彼此對立。
事實上,若能正確理解,它們本就應當相輔相成。一個不容許自身受到匡正的大公教會,便是將自己的權柄與上帝的權柄混為一談。一個忘記自己所領受之大公傳承的改革教會,則是使自己與歷代信仰得以傳承的歷史割裂開來。
安立甘宗最崇高的召命,就是同時拒絕這兩種錯誤。我們不需要在聖經與教父之間、福音與聖事之間,或者忠於基督與延續祂歷史性的教會之間作出非此即彼的選擇。
我們真正需要的,是理解這一切事物彼此之間應有的正當關係。教會不是屬於我們、任由我們重新創造的。她屬於基督。她的教義不是我們可以自行製造的;她的聖事不是我們可以隨意輕視的;她的聖職也不是我們可以不顧使徒傳承的秩序而任意重塑的。我們只是所領受之信仰產業的管家。而管家的職分要求忠心。
在宗教改革紀念日,我們應當銘記甚麼?
在這個宗教改革紀念日,我們理當為那些敢於挑戰真實的弊端、捍衛聖經的權柄,並呼召教會悔改的人獻上感恩。但我們也應當銘記,隨之而來的分裂曾使教會付出了何等慘痛的代價。
宗教改革並不是一場毫無缺憾的勝利。它帶來了必要的匡正,但也造成了衝突、苦難與破壞,使西方基督教陷入至今仍未解決的分裂之中。我們不應為這些分裂歡慶,彷彿基督樂意看見祂的子民彼此分離一樣。
我們也不應假裝,1517年以前的教會完全沒有恩典、真理與聖潔。那位曾在羅馬帝國的逼迫中、古代大公會議的爭論中,以及中世紀基督教世界的種種失敗中保守祂教會的主,今天仍然是她的主。教會之所以能夠存續,並不是因為她的主教總是明智,或她的司鐸總是忠信,也不是因為她的信徒總是順服。她之所以能夠存續,乃是因為耶穌基督始終信實。
這項真理應當成為一切教會改革工作的根本準則。我們改革教會,並不是為了使她變得更加像這個世界。我們改革教會,是為了使她能夠更加忠實地向世界彰顯基督。我們不會為了追逐時髦的新事物,而拋棄古老的信仰。每當人的罪惡、錯誤或野心遮蔽了古老的信仰,我們便應當努力使這信仰恢復原有的光輝。我們也不會認為,教會直到路德把《九十五條論綱》釘在教堂大門上時才開始存在。她始於基督與祂的眾使徒,並且必將存續,直到祂再來。託付給我們的使命,並不是在舊教會的廢墟上建立一個新教會。而是忠於基督所建立的教會:匡正那些已經腐敗的事物,保存那些忠實傳承下來的信仰,並毫不羞愧地宣講那一次交付聖徒的福音。因為教會必須始終願意悔改。然而,她絕不可忘記自己究竟是誰。
經過改革,是的;但始終屬於大公教會。
「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希伯來書13:8